112年廢液存放室開放時間表已上傳更新
- 因本單位人力不足且為增進效率,故開放時間訂為每個月二次(請參考112年廢液暫存時間表)於本校廢液暫存室統一開放受理;請各單位留意相關時間,屆時不再另發通知,逾期請待下次開放受理時間再行處理。
- 運送「有害液體廢棄物」時,請填妥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實驗室廢液記錄遞送聯單』,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實驗室廢液貼條』張貼於所有廢液容器上並詳細填妥。
- 運送「有害固體廢棄物」時,請填妥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實驗室有害固體廢棄物遞送聯單』,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實驗室有害固體廢棄物貼條』張貼於所有包裝物上並詳細填妥。
- 貼條請以透明大膠帶黏貼,以免搬動時掉落,廢液容器請勿張貼於入口處附近以免受潮,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或未簽章者,恕不接受處理。
- 運送「廢棄藥品」時,請先來電洽詢處理方式,未依相關規定辦理者,恕不接受處理,請待下次受理時間再行收受。
- 各實驗(習)場所產出之有害廢棄物請依照「廢液存放室收取有害廢棄物之準則」辦理,如有疑問請來電洽詢。
- 空桶領用時間與廢液暫存室開放受理時間相同,請各單位於開放受理時間領取空桶,並檢附「廢液桶領用單」。
- 上述各項表單及規定請自「環安中心網站」→「表單下載」→「實驗場所廢棄物管理」處下載,敬請於單位內公告周知。